恭喜獲獎人!!

「我的天兵寶貝」獲獎影片公布
(依影片編號排序)



【精銳賞】5名--各獲獎金三萬元整


001 母女鬥嘴鼓之【雞腳凍就是不要跟你分享篇】
063 "萌"懵懂懂
095 夢中坐騎
098 我的早產兒寶貝-小雞咕
196 姐妹情深


【萌翻賞】20名--各獲獎金五千元整


003 我的天兵寶
019 2016夏
025 小小全能藝人
029 天兵寶貝之搞笑一族
049 雙胞胎兄弟
055 愛笑的寶貝
073 我家也有大明星
076 罰站情竇初開
113 小蘿蔔復健師
125 我的天空倆寶貝

131 姐弟情深
136 台中米克獅的日常生活
147 有家人在的地方,就是家
167 我的天兵雙寶
172 我的天兵尼莫
179 我的天兵寶貝-吾家有天兵柴BEER
184 冬天來了~我們去泡湯吧!
187 爸爸心碎了
193 我的小寶貝
204 1+1=3口的幸福時光


【人氣賞】5名--各獲獎金三萬元整


004 小寶貝真心的日常,每天無憂無慮歡喜過日子。
022 天兵小丑魚唯唯
024 1y5m天兵唯唯搞笑學講話
036 雪兒寶貝Party Time
088 邊吃邊睡模式啟動

票數查詢網頁:http://openfun.tw/result.html


加碼【寶貝賞】1名--獲獎金五千元整


112 我家的寶貝


【投票賞】名單公布(依手機號碼順序公布)


iPhoneX手機乙支,共2名

1.抽獎序號0237 王*財 手機號碼09104***87
2.抽獎序號1019 張*玟 手機號碼09180***65

數位相框乙只,共10名

1.抽獎序號0054 陳*瑜 09050***48
2.抽獎序號0469 鄭*羽 09116***25
3.抽獎序號1814 廖*桓 09225***11
4.抽獎序號2870 李*通 09326***58
5.抽獎序號3398 陶*云 09371***39
6.抽獎序號3954 梁*琳 09538***61
7.抽獎序號5045 吳*桂 09790***52
8.抽獎序號5342 許*蕙 09831***50
9.抽獎序號5353 洪*梅 09832***73
10.抽獎序號5686 黃*誌 09881***85

票數查詢網頁:http://openfun.tw/serial_number.pdf

領獎資格:
得獎手機號碼出示
■精銳LINE己加好友
■投票抽獎券領取畫面(截圖無效)

獲獎的好友,我們將於本週與您聯繫,感謝熱情參與!

感謝萬人參與人氣投票 12/9公開抽獎

感謝大家的熱情參與,「人氣賞」投票已經順利告一段落。
12/09上午10點公布抽獎序號、下午2點「投票賞」抽獎實況直播!並同時公布各項獎項獲獎名單,敬請期待。

Fun 天兵

「人氣賞」熱烈進行中!
「投票賞」升級再加碼!

iPhone 8 升級 iPhone X 再抽10台數位相框

入選影片即日起開放觀賞,11/15~12/06進行「人氣賞」票選活動。
透過「精銳建設LINE@」選出最萌影片,「完成登錄」即獲抽獎機會,每人最多10票(不可重複)。
備註:
1.請隨時關注精銳建設LINE@,獲取最新活動訊息。
2.每個手機帳號(合併LINE帳號)可抽獎乙次。
3.獲獎者於領獎作業時需出示手機,秀出:
 ① 精銳建設官方LINE好友。
 ②「iPhoneX抽獎券」頁面(截圖無效)方能完成領獎。


人氣投票 強力登場



Notice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者保證提出之資料均真實正確,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

2.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YouTube網站之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3. 參賽者製作影片之來源與素材不得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之行為,主辦單位僅為活動舉辦負責,無關且不負參賽者相關侵權糾紛或損害賠償之連帶責任。

4. 參賽者需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給主辦單位,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5. 曾經參加國內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投稿。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金之權利。

6. 參賽作品若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任何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所有責任。

7. 參賽者若因故被取消之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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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依活動辦法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參加領獎,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當得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10%稅金並於領取贈品時以現金繳納,主辦單位將於翌年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人。主辦單位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在NT$1,000以上未達NT$20,000者,依稅法規定需開立免扣繳憑單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由中獎人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當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金額多寡,須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並於領取贈品時以現金繳納,主辦單位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

11. 得獎人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本活動者若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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